投诉内容: 1、 丹枫新村是老小区停车位紧张,总共就20几个车位,目前车位由老业主占有(只有占有车位的业主卖房户口迁出,后进的车位才能顶上),甚至还有一家占有两个车位和后进车主插队现场(去年因此揪出过),只交100元/月的管理费,制度不合理,收费亦不合理。 2、 市长热线反映后,社区电话回复,一、20%的业主反对,可以提交业委会从新制定规则,二、需要业主提供插队的车牌及证明,如果举证都要业主来,那还要社区干什么吗??为什么不能成立一个小组,对车位做一次认真的登记和核实(包括房产证明文件),不就一清二楚了吗??业主自己去搞能得到配合吗?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建议: 1、 停车位是小区公共资源,由所有业主共有,即使不能每家都能停,至少可以轮流(考虑到老业主情绪可以设定轮流资格为拥有房产证2年以上),比如一年换一批车主; 2、 业主需要有知情权,橱窗内应公示每个车位应注明车牌号、待轮流的车主及车牌号、以及买房卖房搬出的业主腾出的车位号及房产证的登记日期(避免插队现场)等; 3、 每户最多只能得一个车位; 4、 提高小区车位管理费收费,资金用作小区车位维护及拓展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