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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418110994 发表时间:2017-04-18
网友(135****9066):
四季青江河汇流公寓划归彭埠街道不合理
彭埠街道工作人员反馈,江干区江河汇流公寓(原御道路一号)一共四期,现在2期交付后归入御道社区彭埠街道管理,待四期全部交付后都归入彭埠街道。但江河汇流公寓行政上划分绝大部分是四季青地块(彭埠工作人员已确认),根据中办发[2000]23号规定,应归入四季青管理。目前的划分是否存在懒政或者暗箱违规操作,以人民的名义请求有权管辖部门划入四季青街道或者公开划入彭埠街道的书面依据和审批文件。
 
回复时间: 2017-04-27  
4月25日,江干区民政局回复:
经查,江河汇流公寓分四期,共有29幢楼房,除7幢房屋在四季青街道界内,其余均在彭埠街道区域范围内。该楼盘房产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全部由彭埠街道盖章确认。已联系当事人,其表示满意。

四季青街道回复:
该楼盘还未交付,具体划分需由有权管辖部门调处。

彭埠街道回复:
经了解,目前该公寓还未交付,待交付后将划归我街道御道社区。已联系反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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