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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322090497 发表时间:2017-03-22
网友(136****2851):
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户口迁移问题
本人临安户口,妻子杭州市区户口,想以婚迁形式将妻子户口转入临安。但临安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及玲珑派出所均以我妻子为事业编制人员无法婚迁至本人临安户籍所在地为由不予受理。而且两个部门均无法提供相应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上墙的办理须知中也未明示相关内容。在国家、省、市均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杭州市也已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籍的区别,还有如此不成文规定,还能叫依法行政吗?李克强总理都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临安市公安局请给予明确答复!
 
回复时间: 2017-03-28  
3月27日,临安市公安局回复:
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不得迁入行政村的规定是目前一直沿用的规定,经向市局双基大队汇报反馈,该规定也是参照杭州及周边县市执行的,临安区域内也都执行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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