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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320095105 发表时间:2017-03-20
网友(180****2377):
协警野蛮执法,交警态度恶劣
2016年3月20日上午,复兴大桥龙舌嘴附近,我借了边上公共自行车往下面行驶时,一协警名郑炎朝我喊了几声,我开始不知道他是对我喊叫,见其拦路,我才停下,他自称封道,训斥我怎么没听他的话,并将我拦下。我问其拦我原因,他让我直接问交警。(该过程中协警一句没有说过我逆向行驶之类的话)
我本欲向交警理论,该交警林林(警号111674)直接说我违章。该过程中他既没有像一般交警一样说下你好之类的开场白,也没有事先劝阻我的违章行为,就直接让我交罚款。(本人在杭生活至今,以往就算是我没有意识,骑车逆向,过往交警都是先提醒,从来没见过一个交警一句话不说直接罚款的,且该情况并不是发生在路口,只是在公共自行车租借点约20米处)我质问他们有什么权利“封道”?他们就在后来叫罚款过程中刁难我,先是不让刷卡,叫我去建行交;后来我说要投诉他们,交警迅速报上名字,傲慢地表示无所谓,协警不肯报上姓名,并向交警寻求庇护,在我说要打110的情况下,才无奈告诉我名字。
我想投诉2两点:
第一,我想投诉协警野蛮执法,谁给协警权利执法的?执法之类的事情本该是交警负责,这事情中,协警直接让我去交警那里交罚款。
第二,该交警态度处理问题方式恶劣。自己不亲自执法,看见协警拦住我直接完成任务一般罚款了事,处理过程中又包庇协警。(一直到我说要打110前都暗示协警不告诉我名字)。最可恨之处在于盛气凌人,连个官都不是,架子倒是十足。
最后附上交警给我开的罚单号3301021421337556
 
回复时间: 2017-03-27  
3月24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经调查,反映人驾驶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行为,是交通法规所禁止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人员对逆向行驶的行为进行管理,后做出罚款20元的处罚,是正确的履职行为。通过听取反映人的陈述、属地中队工作人员的报告和执法视频资料的回放,该起行政案件办理中,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行为认定准确、法律法规适用正确、告知程序合法,并坚持文明执勤、执法,且工作人员工作中无“野蛮执法”,“处理问题方式恶劣”等情况,反而反映出反映人当时的态度不佳。反映人如果对本次处罚有疑论的,可以按照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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