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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207116203 发表时间:2017-02-07
网友(132****3375):
浙江博城置业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商品房欺骗消费者
本人在1月2日在复地黄龙和山排屋销售现场(浙江博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销售),销售人员通过欺骗和不规范情况下诱导消费者签下认购书和支付定金,要求政府主管单位进行处理,退回消费者定金。其欺骗和不规范情况如下:
1.销售明知道不得高于透明售房网备案价销售的情况下,故意抬高价格,然后以打折的方式欺骗客户,并告知客户,1月2日后,将以高于这个价格销售(实际上至今备案价均没有变化,即客户并没有享受折扣,这是赤裸裸的欺骗)。还有如欺骗客户隔壁销售价为900万(实际889万),而我这套便宜了50万(实际只有39万),诱导客户预订。
2.销售以文件锁住为由,没有给客户看合同示范文本,先欺骗客户刷卡,说是意向金,再引导客户填写认购书,私自将意向金转为定金,索要凭据答复会计不在,要第二天拿,第二天客户发现拿到的是定金收据。客户提出异议,销售不予理会。
3.销售以部分省市领导购买了其排屋楼盘为噱头,诱导客户购买。
4.该公司公然违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管理办法将客户相关款项纳入监管账户,造成资金风险(媒体已报道过杭州发生的相关违法违规事件,见绿地旭辉城未将客户定金纳入监管账户新闻报道)
以上四点,本人以向该公司提出退还款项要求,但其公司不予理会,本人要求相关主管单位在两会召开期间严肃处理该公司违法违规事项,保障商品房销售市场正常形态,退还消费者已付所谓定金,对于其公司利用宣传省市政府高级领导购买房屋进行销售噱头等严重有损政府形象的事件进行核实和查处。(本人有相关录音,可以随时提供,部分已提供给其公司),如不能解决,本人后续将投诉到媒体。
 
回复时间: 2017-02-16  
2月15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
接单后我局留下所立即派何力、孙子君(联系电话0571-85222284)负责调查处理此事,经过调查协调被诉方表示可能是被诉方工作人员在销售房子的过程中没有把意思表达清楚,被诉方表示如果反映人不想购买被诉方的房子了可以将反映人的定金退还给反映人,对此反映人表示满意,2017年2月14日9时52分电话联系反映人,反映人说此事已经解决好了,反映人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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