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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113085216 发表时间:2017-01-13
网友(152****8191):
余杭如何办理居住证
现在还需要办理暂住证吗,还是办理居住证啊,我现在住在余杭区南苑街道风景晨园,到哪里办证啊?
 
回复时间: 2017-01-13  
网友你好,以下信息可供参考,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公安部门。
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新的《浙江省居住证》该如何办理?
  答:根据《通知》规定,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拟在杭州市区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依照《省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具体来说:
  (1)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是指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连续居住时间以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下同),且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或在市区投资兴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或在市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或在市区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并实际承租满一年以上、或以其他形式在市区从事自主创业就业满一年以上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不含补缴)的凭证,并根据不同就业途径,提供相应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在自购房屋的,申请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无自购房屋而租赁他人房屋的,该房屋应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房屋出租人应协助申请人(承租人)提供已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出租登记(商品房的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证明。
  (4)连续就读,应以在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一年以上进行认定。
  (5)符合办理人才居住证的,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办理实施办法》(杭人才〔2004〕277号)执行。
  为了保障未成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还须提交其父母亲双方(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以及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来源: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6/12/28/art_933522_4734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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