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50831200928 发表时间:2015-08-31
网友(183****6164):
水管年久失修爆裂,停水期间的水费还要付
我家住在颜家村这边(杭钢宿舍4幢),前段时间因水管年久失修而爆裂,导致停水,第二天反应上去,自来水公司派了人来查修,只是看了一下楼顶的水箱,就草率给出水压太小导致无法供水的结论,并没有很负责任的仔细检查,甚至没有看一眼楼下正在狂转的水表。过了好多天才发觉是因为水管的爆裂导致的水压问题,这种工作的态度本就令人发指了,要知道三伏天没有水用是何等的煎熬。苦忍了三四天,才用上自来水。本以为事件就此打住,月底交水费的时候,发现整栋楼因为停水的几天白白流掉的水居然平摊到了每一户人家,一户206元。
这很是令人费解?本来是自来水公司工作上的不负责任,为何要我们为他埋单?!自来水管爆裂本就属于自来水公司没有做到按时检修的失误,后来检查的人的不负责任又是何等的失职,为什么这些统统算在用户头上,难道我们做错了什么?水是因为我们流走的?后来反映上去,自来水公司毫不认账,说不交就停整栋楼的水,这是何等的姿态,作为垄断企业这样对待衣食父母真的是应该的吗?
 
回复时间: 2015-09-10  
9月8日,市水务控股集团回复:
经现场查看,是用户内部漏水,已告知用户。关于水费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
9-2-15:10、15:51 多次跟用户联系,用户电话不接。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