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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721196061 发表时间:2015-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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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2****2719): |
杭州市社保个人与单位交费比例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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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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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为你在网上查找到以下信息,请您参考:
根据浙人社发〔2015〕62号文件,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372元,据此核定我区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418.60元,最高月缴费工资为12093元。
根据个人缴费工资申报核定相关规定,各类企业必须在年初将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年报格式如实申报,企业上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应得到职工本人的认同,或在单位内部张榜公布,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企业逾期不报职工缴费工资的,统一按该职工上年末的缴费基数的 110%核定,如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对于已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企业,我中心已根据你单位上报的2014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报表核定2015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部分不计入基数。
来源:http://www.xsgou.com/news/shizheng/26336.html
如仍有疑问,可直接咨询杭州市社保热线: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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