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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520174851 发表时间:2015-05-20
网友(138****5998):
绿城物业收取物业费后不作为
我所居住的小区叫郁金香岸,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由绿城物业进行管理。在过去的一年时间中,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为借口,私下对其物业服务进行减少,导致大部分按时交物业费的业主权益受损。
比如,物业公司将地下车库的通风以及照明设备都关闭,将电梯的通风设备关闭,妄图借此节省部分电费,对业主的人生安全和车辆的行驶安全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物业早在5年前就许诺的车库道闸到现在仍旧没有动静,直接导致了地下车库各种外来车辆停靠在路中央。希望主管部门能对该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进行调查,以保护我们我们业主的权益。绝不可以因为物业费等原因就减少我们的服务质量,这只会导致本来交足物业费的业主也对其失去信心,进入恶性循环。
 
回复时间: 2015-06-01  
5月28日,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经住建局物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1、关于地下车库通风关闭是因为梅雨季湿气重的时候才需要打开通风设备;二、地下车库照明设备关闭,因地下车库面积较大,小区入住率低,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明进行适当的调整;三、车库道闸等园区改造问题,物业已经与业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并因为经费问题,将在7月底改造完毕, 到时候车辆管理方面将有较大改善。信访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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