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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326160565 发表时间:2015-03-26
网友(138****6936):
公共自行车语音提示误导数次扣款
本人在3月12日下班后在双菱新村三十一幢 (3342)站点租用公共自行车回家,因到还车点王星记扇厂(3003)站点时车位已满而未还车,第二天早晨在王星记扇厂(3003)站点还车时车座语音提示“还车成功,扣款零元”,因此让我认为从昨晚到次日早晨这段时间租车是不用租赁款的,还以为现在有新政策了,觉得政府的便民政策更到位了。而后在3月16日傍晚我又在3342号站点借车,至3003号也因满位,到第二天早上在3003号站点还车,语音提示也是“还车成功,扣款零元”,这让我更确信从傍晚借车到次日早晨还车这段时间是不用租赁费用的。在这个语音提示的误导下,我之后又有2次都是在傍晚借车,到第二天早上还车,且直接将车还至公司附近的双菱新村三十一幢 (3342)站点,而没有如前两次先在王星记扇厂(3003)站点还车,听到语音提示后再借车骑到公司附近站点。直到2015年3月19日早上还车时,因还不了车,打了85331122热线,才知道我卡上的钱已被光,每次都被扣款40多元。因为这个语音提示,我才在后面发生数次这样的借车还车方式。我联系了85331122热钱数次,他们都强调语音提示是可能错误的,要通过系统查询才正确。那我就不明白,既然这个语音提示是会错误的,那安装它的意义何在?况且没有任何信息告知我们语音提示是错误的,我们到系统查询无非也就是查还车是否成功、产生多少费用,而我在还车时这两个信息都已告知我,肯定就没有必要再去系统查询。我还是很相信政府为我们提供的这些便民设备的,怎么会想到这个新安装的设备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呢。因系统的错误而给我造成的损失如果让我来承担,我觉得很冤,感觉太不合理。之后我跟热线85331122联系多次,最后他们提出,可以去申请退还我在有语音提示的还车点王星记扇厂(3003)站点还车产生的两次扣款,而在双菱新村三十一幢 (3342)站点还车的两次没有语音提示,不存在误导而不能退还扣款。但谁都知道整个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结算方式是统一的,每一个站点结算方式都是相同的,我被误导的不是王星记扇厂(3003)站点不扣款,而是整个公共自行车系统任何一个站点都是不扣款的。因此我没同意他们的处理意见,事情至今未得到解决。为此求助杭州网杭州民主民生权威平台,希望权威平台能帮我妥善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4-03  
4月2日,市公交集团回复:承办编号:2015Z0191
        我司了解到反映人卡号为50025545,2015年3月12日16:57,租用车号为1402414于3月13日8:10刷卡还车成功;3月16日18:26,租用车号为929419,于3月17日8:03刷卡还车成功;3月17日17:01,租用车号为810182,于3月18日8:17刷卡还车成功;3月18日16:54租用车号为681031,于3月19日刷卡还车成功。各产生42元、36元、42元、42元,共计162元资费。反映人3月19日 10:38致电热线,表示站点语音提示有误,导致产生相应的资费。经相关部门核实反馈,反映人3月12日和3月17日还车在王星记扇厂(3003)站点,该站点并未发生语音提示错误情况。同时,我司也会关注该情况,确保市民能够正常使用。3月17日和3月18日还车在双菱新村三十一幢 (3342)站点锁止器并无语音提示功能,反映人还车产生的费用,均为超时产生的资费。我司告知反映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为自助服务,建议市民还车后务必在服务查询机上查询,确认有还车记录后方可离开。如遇租还车问题,可拨打热线85331122寻求帮助。我司出于人性化考虑帮其申请退还部分费用,反映人对费用理解,但对处理方式仍有异议。
          2015年4月1日10:08去电联系反映人沟通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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