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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209123881 发表时间:2015-02-09
网友(158****1755):
医学专业就业年龄限制能否更人性化?
我是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2015届应届毕业生,在编号150203165868投诉建议中,我 反映因年龄超过市卫计委规定年龄22天不能报考杭州市级医院公开招聘的事。杭州市卫计委的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跟我做了相应解释,我很满意。
请问杭州市政府,人事局,卫计委,浙江省卫生厅公开招聘医疗人才时明确规定:“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供参考”,我们杭州市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能否借鉴省卫生厅经验,对大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就业年龄规定做出更加人性化规定。能让我们这些人顺利就业。希望能得到回应。
 
回复时间: 2015-02-10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内容与编号150203165868相同,市卫生计生委已作出回复。“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是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才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其中年龄等条件设置均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如要改变规定,请向上级部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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