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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111112707 发表时间:2015-01-11
网友(13****7196):
建议明确网咖的消费群体应不包含未成年人
马路边有很多网咖,到底是网吧呢还是咖啡饮品店呢?走进去一看,才知道这样的店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名为咖啡,实际则是隐蔽的网吧。正规网吧有对未成年人的限制,而这种网咖则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去消费。相关部门是否应该监管一下,给未成年人一个安全的环境。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1-20  
1月19日,市场监管局回复: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企业监管处):上网不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性质,则属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建议转市文广新局办理。请审批!

1月20日,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回复:
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无证经营网吧市文广新局无管理职能,市政府的部门责任清单也明确进行了责任区分。另该举报人联系电话错误,无法联系,举报内容也不明确,缺乏具体指向,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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