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家庭花了几个人一辈子的积蓄去购买一套房子。可是由于开发商等,后面造成房屋质量豆腐渣,还有供水供电道路,以及产权等等一系列问题。最后苦了的是花了一辈子积蓄的业主,以及最终来协调处理后续问题的政府部门。 此类问题,再过几年还将更多地爆发。 因此,建议政府部门修改目前的房屋售卖条例。房屋必须最终完全验收合格一个月之后才可以开始售卖。否则在之前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要严惩,严重处罚,甚至终身吊销售卖许可证。 类似香港卖楼花的方式,在大陆并不是很合适的。 也许政府会认为这样对开发商以及政府税收带来问题。政府税收只是暂时的延后几个月。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样做对于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是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