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公办小学报名的日子。我们是外地人,属外来劳务工。办有临时居住证,有医保、社保、公积金。老公与用人单位签有经济区正式劳动合同。按浙江省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条件:第十二条 持有本省居住证的人员,与其同住的子女需要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符合省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就读;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我们按地区划分的小学报名地点(萧山电大)去报名。在门口,一位工作人员问我们户籍是哪里的,我们说是外地的。就说好象不能报。并带我进到咨询处里问了一个老同志。我说明条件,他说不能报!我问为什么不能报?我们符合条件的。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他说,你不要看这个,我们萧山还是执行我们的土办法。还问我们是否有人才证,这个跟居住证不一样,我们说没有。他说我们不能报名! 真的很气愤!到底是法律大?还是下边的土政策大?连名都不能报,那教育法对我们而言对忽悠吗?法律对我们来说是有法可依吗?我们就这样承受不公平吗?我们被土政策逼着要当留守家庭吗?持有人才证读书的外来劳务工子女可以读,持居住证的就不能。但是我们看到教育条例不是这样解读的,大家都是符合条件就可以读的。为什么会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吗?温总理的话还有耳边,教育还可以这样不公平吗?教育法是杭州的,萧山可以不执行,是吗?请萧山教育部门给我们外来劳务工子女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