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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114101400 发表时间:2010-01-14
网友(138****7887):
都市水乡业主无法上家门口中学问题
家门口的中学不能上,都市水乡小区内在建的中学(长阳路中学),约电话多次咨询拱墅区教育局的同志均回复都市水乡的住户是不能在我们自已小区的中学上学的,因为一河之隔分区管理(左边是西湖,右边是拱墅),但我们当时买房时明明说是归西湖区管理的,也强调小区内是有配套中学的。现在却必须到莫干山路的和睦中学(离都市水乡应该有的7-8公里远),有家门口走走路3分钟就能到的中学不能上?这是不是太不人性化了?小区业主意见集中,都希望改变现状,解决这种劳民伤财的问题。
政府能帮助解决这种实际的困难吗?盼回复。
 
回复时间: 2010-04-01  
网民朋友您好,已有多位朋友反映此类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处理!(杭网议事厅09)

市教育局回复(1月14日):
①根据杭州市目前义务教育的现状,采用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九年义务教育属所属各辖区管理,因此,在三墩都市水乡住户子女入学的九年义务教育问题,所住的住户属拱墅辖区,子女的九年义务教育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决;所住的住户属西湖辖区,子女的九年义务教育由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决。
②经拱墅区和西湖区教育局确认,本辖区范围内的住户子女入学问题均能在本辖区内平衡解决。如要解决此事,建议市信访局牵头召集规划财政及两区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杭州市民政局回复(1月14日):
“都市水乡”所在的地块原先是农田,行政区划上一直是以河为界,实行跨区管理,分别属于拱墅和西湖两个区管辖,不存在“不明确”或“调整”一说。

杭网议事厅将继续关注此事。(HW04)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讨论,“都市水乡”住宅区配套初中的建设用地(净地)将无偿移交给拱墅区,由拱墅区负责建设,该初中的管理工作和运行经费也将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以满足小区内大多数业主子女就近入学的需要。

    而隶属于西湖区的那部分业主子女升初中时,将按照规划明确的配套服务范围入学:即西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原则上由西湖区负责解决。如果学生和家长要求在“都市水乡”住宅区的配套初中就近入学,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接收和管理,而该部分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由西湖区教育局按照实际人数拨付给拱墅区教育局。
http://ori.hangzhou.com.cn/ornews/content/2010-04/01/content_3210583.htm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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